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第十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12日 16: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港市第十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龙港市第十三中学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2日 16: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维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8772079 | ||
| 采购单位 | 龙港市第十三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发祥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44500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牛山商务大厦90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3877207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5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第十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办法(序号8节能、环保产品) | 1、投标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项产品得1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每项产品得1分,最高得1分 | 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
| 2 | 招标文件第15页中技术资信文件:新增表格(产品供货清单) | 新增 | 新增表格详见附件(产品供货清单) |
| 3 | 招标文件48页 |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第十三中学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发祥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4450018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858760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907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维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772079
质疑联系人:黄鹏
质疑联系方式:136764418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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