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椅,木制品,钢制品等采购更正公告(三)
2025年07月15日 18: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课桌椅,木制品,钢制品等采购 | ||
| 品目 | 其他椅凳类 | ||
| 采购单位 | 宜兴市东氿中学 | ||
| 行政区域 | 宜兴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18: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蒋颖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7956063 | ||
| 采购单位 | 宜兴市东氿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临溪路19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153017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兴市陶都路12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颖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G2025-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课桌椅,木制品,钢制品等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关于“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描述,现均更正为:“可迁移有害元素限值”。
2、采购文件中关于“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描述,现均更正为:“邻苯二甲酸酯”。
3、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二、技术要求”中“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休课桌椅”(序号1)的“第13条”原为:
投标人须确保该产品在包括但不限于“桌面”、“抽屉内腔”、“椅座”等重点部位的甲醛释放量≤0.050mg/m3,满足GB/T 39600-2021标准(提供证明材料1)。
现更正为:
投标人须确保该产品在包括但不限于“桌面”、“抽屉内腔”、“椅座”等重点部位的甲醛释放量≤0.080mg/m3,满足GB 18584-2024标准(提供证明材料1)。
4、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二部分 评分标准”中的“产品参数”的描述:
原为:“1、投标人所提供“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休课桌椅”(序号1)包括但不限于“桌面”、“抽屉内腔”、“椅座”等重点部位的甲醛释放量≤0.025mg/m3,得3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所提供“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休课桌椅”(序号1)包括但不限于“桌面”、“抽屉内腔”、“椅座”等重点部位的甲醛释放量≤0.050mg/m3,得1分;甲醛释放量≤0.025mg/m3,得3分”。
更正日期:2025-07-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08: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宜兴市东氿中学
单位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临溪路19路
联系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0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宜兴市陶都路125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5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10-8795606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282-JZCG-G2025-003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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