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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金华本部校区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17日 1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本部校区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3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283736
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229180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22837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2025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本部校区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P14中的(6)(6)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取费基数额度大小按规定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下限:5.911%;安装工程下限:7.349%。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6)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取费基数额度大小按规定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下限:5.911%;安装工程下限:7.349%;市政土建下限:7.66%;市政安装下限:6.47%。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文件P14中的(7)(7)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供应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其中:建筑工程下限: 8.376 %;安装工程下限:9.189 %14。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7)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供应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其中:建筑工程下限: 8.376 %;安装工程下限:9.189 %14;市政土建下限:5.625%;市政安装下限:8.34%。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91800

质疑联系人:王梦诗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3736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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