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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2025-2028年度大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30日 14: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丰镇2025-2028年度大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品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张家港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4:5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萍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06162986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秀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5-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丰镇2025-2028年度大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中标服务费

按照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现更正为

按照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更正日期:2025-07-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联系人:赵倩倩

联系电话:0512-5862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刘秀萍、殷涛霞、金娟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萍、殷涛霞、金娟

电话:0512-6813699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82-RFZB-G2025-002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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