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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2025年07月30日 15: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艺术学院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5:0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秀善
项目联系电话025-83668530
采购单位南京艺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财务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51817695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乔秀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C2025-0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3.1 人员配备 (5分)。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拟为配备的项目人员中,每具有一个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每具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一人同时具有多项证书以最高等级为准计一次,不同证书只加分一次,本项最多得6分。”现更正为“3.1 人员配备 (5分)。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拟为配备的项目人员中,每具有一个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每具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一人同时具有多项证书以最高等级为准计一次,不同证书只加分一次,本项最多得5分。”

2、“3.2 项目经理管理经验(4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作为投标公司的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并负责类似学校公共楼宇物业管理同一项目三年及以上经历的得3分,负责类似学校公共楼宇物业管理同一项目两年及以上经历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常驻现场需增加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现更正为“3.2 项目经理管理经验(4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作为投标公司的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并负责类似学校公共楼宇物业管理同一项目三年及以上经历的得2分,负责类似学校公共楼宇物业管理同一项目两年经历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常驻现场需增加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

更正日期:2025-07-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艺术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财务处

联系人: 张先营

联系电话:13851884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乔秀善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秀善

电话:025-8366853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000-SCZX-C2025-032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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