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及分析治理服务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01日 18: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及分析治理服务 | ||
| 品目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18: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68505961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4-6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16176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5-02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及分析治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1履约能力1中“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电子信息工程类或数字经济类)、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现变更为“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电子信息工程类或数字经济类)得2分,中级工程师证书(电子信息工程类或数字经济类)得1分,最多得2分;(2)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2分。”
2、原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3履约能力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产品具有数据类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名称包含“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数据统计、数据可视化”等关键字,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8分。”现变更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产品具有数据类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名称包含“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数据同步、数据可视化”等关键字,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8分。”
更正日期:以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5-68789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5-68505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5-6850596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00-JZCG-C2025-025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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