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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6年度市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08日 09: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6年度市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项目
品目

残疾人服务

采购单位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行政区域扬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2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宇
项目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采购单位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52583889
代理机构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梦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00-ZYCG-G2025-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6年度市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 八、合同款项支付 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预估总价)的30%;甲乙双方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每个季度结束后,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应付费用优先扣除预付款),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预估总价)30%的预付款;甲乙双方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每个季度结束后,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应付费用优先扣除甲方已付预付款),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 十一、违约责任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现更正为:“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按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5-08-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8号

联系人:戚剑萍

联系电话:0514-8795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薛梦宇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宇

电话:0514-8711677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6年度市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JSZC-321000-ZYCG-G2025-002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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