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排放限制限量自动监测站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1日 11: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城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排放限制限量自动监测站维护项目 |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宿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1日 11: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1547755 | ||
| 采购单位 | 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徐淮路西城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515425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飒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2-ZJZZ-C20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城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排放限制限量自动监测站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办法中原文“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更正为“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徐淮路西城大厦
联系人:尹春皓
联系电话:1575154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王飒
联系电话:13611547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飒
电话:1361154775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1302-ZJZZ-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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