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瑞大厦1号楼部分楼层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4日 09: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鸿瑞大厦1号楼部分楼层物业服务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09: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晨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68521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江路30号1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39515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晨义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3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鸿瑞大厦1号楼部分楼层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关于工程维修人员:“具有本工种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书和特种设备操作员证书,具有弱电高级工程师证书和智能楼宇相关培训证书。”更改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工种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书(低压或高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具有智能楼宇相关培训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2(3)“工程维修人员同时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书和特种设备操作员证书得3分。”更改为“工程维修人员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书(低压或高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得3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2(4)“工程维修人员具有弱电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智能楼宇相关培训证书,得2分。”更改为“工程维修人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智能楼宇相关培训证书,得2分”。
更正日期:2025-08-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江路30号1号楼
联系人:沈丽丽
联系电话:8339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徐晨义
联系电话:025-8366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晨义
电话:025-8366852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000-SCZX-G2025-035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