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入河排口现场复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4日 10: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湖市入河排口现场复查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9997908 | ||
| 采购单位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2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0615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3-8999790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MYZFCG-2025-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入河排口现场复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 | / | 投标报价2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 1.政策优惠: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3.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具体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则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61507
质疑联系人:计奕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61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传 真:0573-899979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
质疑联系人:诸菊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979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08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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