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档案馆档案容灾备份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4日 15: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口区档案馆档案容灾备份项目 | ||
| 品目 | 网络存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档案馆 | ||
| 行政区域 | 浦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5: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58221946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档案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66134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永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奕炫科创大厦7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晓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1-NJYY-G2025-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口区档案馆档案容灾备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付款条件:(1)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款项;(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正常使用,并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款项;(3)合同总价款的10%余款作为维保费,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无质量、服务等问题,满5年一次性付清余款(免息)。更正为(1)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款项;(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正常使用,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款项;(3)自验合格之日起,无质量、服务等问题,余款20%,每满1年支付4%,直至5年付清余款(免息)。
4、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资质的得3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资质的得3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若该证书因涉密不适宜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于开标结束后提供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5-08-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档案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6号
联系人:杜科长
联系电话:025-58112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58221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5822194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11-NJYY-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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