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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卢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引青灌区事务中心-农业银行卢龙县支行)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5日 16: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卢龙县卢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引青灌区事务中心-农业银行卢龙县支行)
品目

采购单位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卢龙县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6: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朝兴
项目联系电话0335-6825828
采购单位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35-720820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十三栋五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68258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3242501012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龙县卢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引青灌区事务中心-农业银行卢龙县支行)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1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1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本项目不涉及)1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现更正为:1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1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为工程,不涉及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页无需填写。现更正为: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卢龙县城区

联系方式:0335-7208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十三栋五号

联系方式:0335-6825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朝兴

电 话:0335-682582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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