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未来派出所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6日 14: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未来派出所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6日 14:3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芳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6265653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兴县龙山街道画溪大道26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92582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兴县锦绣路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626565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CG202507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未来派出所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九、质保期:本项目所有产品提供原厂质保期五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 九、质保期:本项目所有产品提供原厂质保期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
| 2 |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 采购人:长兴县教育局 | 采购人:长兴县公安局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公安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画溪大道26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258259
质疑联系人:沙中一
质疑联系方式:1826827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传 真:0572-6558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芳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65653
质疑联系人:姚国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2-65580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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