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8日 17: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 |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8日 17: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红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2823570 |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阳县城南新城水杉大道南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12437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8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红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23-SWZX-G2025-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于2025年8月4日组织了开、评标工作;2025年8月5日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并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向中标人常州锦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放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截至2025年8月15日,我单位仍未收到常州锦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
依据招标文件30.5条规定,“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本项目评标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经我校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5-08-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
单位地址:泗阳县城南新城水杉大道南侧
联系人:王宇彦
联系电话:1395124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东方现代城北门西侧
联系人:陈红娟
联系电话:13852823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娟
电话:1385282357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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