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教育系统计算机教室电脑桌凳、防静电地板、交换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19日 18: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宁县教育系统计算机教室电脑桌凳、防静电地板、交换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教学、实验椅凳 | ||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教育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阜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18:5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281690097 | ||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教育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985598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3-JZCG-G2025-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教育系统计算机教室电脑桌凳、防静电地板、交换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的付款方式现修改为:
“(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到位后,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
(2)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集成,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且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集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集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
(5)尾款支付时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7、教学管理软件:对应中心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更正为:“7、教学管理软件:对应中心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工业)”
3、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8-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凡招标文件中涉及更正内容的均作同样修改。
2、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阜宁县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阜宁县上海路168号
联系人:徐素轩
联系电话:1529855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1928169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话:1928169009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923-JZCG-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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