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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26日 11: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1:3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58053113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3483003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8053113
公告信息
 
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23-0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 第三章服务需求里工程量清单编审说明内容有调整; 2.工程量清单中 表-23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可以随意编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6日09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
联系方式:024-5348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580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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