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定军山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2025年08月26日 15: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勉县定军山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勉县定军山镇中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5: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雅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2663006 | ||
| 采购单位 | 勉县定军山镇中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091682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云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国际中学对面陕理工大学南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926630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YZ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勉县定军山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 号)文件要求,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因此现对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现对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更正为: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即取消原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的“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两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此相关的任何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定军山镇中心小学
地址: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
联系方式:1910916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云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国际中学对面陕理工大学南侧
联系方式:1829266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钰
电话:18292663006
陕西云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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