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应用实验实训中心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30日 16: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数据应用实验实训中心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小型、微型计算机及工作站A02010200,A02010200,A02010200 | ||
| 采购单位 | 淮南师范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30日 16: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12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夏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46863618 | ||
| 采购单位 | 淮南师范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468636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F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5540626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CG02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数据应用实验实训中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的采购需求进行调整,具体以附件上传的“采购需求”为准;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根据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项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计9项,满分36分;注:1.某项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货物需求表”要求作为评审依据。”现变更为“根据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项代表重要指标,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36分,有1项不满足得24分,有2项及以上不满足不得分。注:1.某项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货物需求表”要求作为评审依据。”
3.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点30分”现变更为“2025年09月16日08点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联系方式:05546863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F座
联系方式:15955406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松(采购人代表)、常伟(代理机构)
电 话:05546863618、15955406260
五、附件
1.大数据应用实验实训中心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采购需求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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