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31日 01: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31日 01: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1678024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32064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89310713 |
关于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CG20250001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关于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技术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拟安排的其他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将“学历”的评分依据变更为“提供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可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以及中文翻译件,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关于评分因素“相关认证情况”,将相关证书的认证(覆盖)范围变更为“污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或生活污水处理或工业废水处理或环境工程(须包含水处理设施运营)(意义一致即可,字眼无需完全一致)”。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需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
联系方式:0755-84600867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8931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5-89310713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5年08月30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