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03日 15: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乐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新乐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3日 15: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泽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8585832 | ||
采购单位 |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乐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85803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大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工业孵化器D座01单元19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858583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DC012025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乐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于招标文件关于垃圾桶的投标报价要求不明确,未确定是否由中标方负责购置全新垃圾桶,还是仅承担更换及维护管理的人工与机械费用。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开标一览表”第一条服务内容:“240L生活垃圾收集桶更换约2026个”,特此说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更换”行为,为全新垃圾桶的配送、放置、日常巡查及旧桶的回收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中标方无需负责购置全新垃圾桶。 此项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无需推迟。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新乐市
联系方式:0311-8858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大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工业孵化器D座01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0311-885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洋
电 话:0311-88585832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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