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策勒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植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12日 20: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策勒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植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策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20: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章峥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6757777 | ||
| 采购单位 | 策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策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68189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色日克街道石榴花社区J号楼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67577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X-2025-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植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 原文件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仅支持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除现金或转账以外的缴纳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完毕,如中标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或为按业主要求签订合同,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 现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变更、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书写有误 | 原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现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项目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策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0903-681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色日克街道石榴花社区J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03-67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峥嵘
电 话:0903-6757777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