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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 拆除及渣土清运更正事项公告((一标段至三标段))

2025年09月18日 15: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 拆除及渣土清运
品目

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5:4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彪
项目联系电话15378977409
采购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横公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76366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欣怡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 15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78977409
附件:
附件1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澄清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XYR【2025】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 拆除及渣土清运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9-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澄清内容一: 一至三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修改资格要求:删除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与磋商公告要求内容保持一致。 澄清内容二: 专家人数组成修改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 其他内容按原文件执行,由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更正日期: 2025-09-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横公路155号

        联系方式:09518763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 15 号

        联系方式:15378977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曲鲁钰

        电话:09518763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飞彪

        电话:1537897740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澄清公告.pdf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塔桥村大庄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澄清公告.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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