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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浙江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4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浙江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6:2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丛灿
项目联系电话0576-89325635
采购单位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下街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67613231
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6-893256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XYGK-2025-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浙江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总则中10.政府采购政策 10.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7)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删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下街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61323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76761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丛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25635

质疑联系人:万丛灿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3256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财政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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