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二期建设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5年10月17日 15: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二期建设项目 | ||
| 品目 | 教学仪器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 |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5: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田辉、童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112357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39518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路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5112357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正文10.17.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2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二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中“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由“全部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均已完成,且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变更为:“货到初验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在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完成且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 2025-10-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街
联系方式:0953-395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路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方式:0951-5112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永海
电话:0953-39518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田辉、童桐
电话:0951-5112357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10.17.pdf |
| 招标正文10.17.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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