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丰县县城水湖公园城北公园养护服务更正公告(二)[2025]
2025年10月21日 09: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长丰县县城水湖公园城北公园养护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09: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671556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6715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2723383 | ||
2025年长丰县县城水湖公园城北公园养护服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CCFN003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长丰县县城水湖公园城北公园养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磋商文件关于拟派人员业绩,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拟派的现场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能否重复计分?
答: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拟派现场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现场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情形,可重复计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联系方式:0551-6667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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