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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21日 17: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亳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7:1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项目联系电话17756769977
采购单位亳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56769977
代理机构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8-59910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5CG5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现将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注:按照公装财﹝2013﹞510 号文要求,以上★项须提供由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交采购人核验。”更正为:“注:以上★项须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有效的成品检测报告,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提供”。

2.在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注意事项”中追加一条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应组织人员进行量体,对型号不符的产品及时更换(5个工作日),对非人为原因出现的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换(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成后,采购人有权从全部供货产品中随机抽样,送公安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取样本数参照公安部《关于统一辅警服装及标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2025﹞117号)要求执行。检测不合格的,退换不合格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在 10 日内补齐,并重新组织抽检。抽检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虚假供货的权力。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确保每个包装箱内含有售后服务卡,方便个人通过扫描服务卡二维码添加供应商售后服务客服,对不合适的产品可自行调换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10288点30分更正为2025年1168点30分。

更正日期:202510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公安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686号

联系方式:0558-5695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F519室

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话:0558-5991075

2025年102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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