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阳镇电脑采购(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2日 16: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罗阳镇电脑采购(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16: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67592508 | ||
| 采购单位 |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西大街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75789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6759250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CG202511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罗阳镇电脑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质保期 |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条款,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30、31页),提供不少于六年产品质保服务存在歧义 | 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条款,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西大街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78907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5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92508
质疑联系人: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25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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