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和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19: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和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9:4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景慧、蒲小丽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06590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东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6580310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栋2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6065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科盟招字2025-169-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和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75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商务技术评审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 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2 分,最多加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11:00(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东路13号

联系方式:1356580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栋2307室

联系方式:0991-4606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景慧、蒲小丽

电 话:0991-4606590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