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16: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6: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6-4637229 |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6-46372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6-5991157 | ||
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5D02C0537 FS3408012025064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楼、住宅小区和工业厂房)施工监理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更正为“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商住楼、住宅小区和工业厂房)施工监理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
2.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拟派服务团队评分项中增加一条内容:“同一人仅计一次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联 系 人:李冉
联系方式:0556-4637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 系 人:唐娟、张白梅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冉
电 话:0556-463722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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