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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11: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陵县人民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龙陵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1:5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75-6127885
采购单位龙陵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5-6125765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5-612788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64(12.9变更).docx
附件2更正公告12.9.pdf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5-G3-01328-YNCC-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BSZC2025-G3-01328-YNCC-0025:龙陵县人民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4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前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评审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仓储条件中,“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符合医用检验行业标准的设备及仓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产权证书(自有)或租赁合同(如租赁)及仓库照片,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存在表述错误。 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评审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仓储条件中,“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符合医用检验行业标准的设备及仓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产权证书(自有)或租赁合同(如租赁)及仓库照片,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存在表述错误。更正为“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符合医用耗材行业标准的设备及仓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产权证书(自有)或租赁合同(如租赁)及仓库照片,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5-12-09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60号

联系方式:0875-6125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联系方式:0875-6127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75-612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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