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办公室电脑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15: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办公室电脑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9日 15: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9602050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571744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6楼62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960205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27251240010000097-CAZFCGGK2025-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办公室电脑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序号1 | 本项最高12分 投标技术、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 1.技术、商务响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此项得满分; 2.主要产品技术(包括CPU、主板、电源、内存、硬盘、显示器、显卡及显存)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 3.非核心产品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 4.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 5.此项最多得12分,最低得0分。 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其中办公电脑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按负偏离处理。 | 本项最高13分 投标技术、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 1.技术、商务响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此项得满分; 2.主要产品技术(包括CPU、主板、电源、内存、硬盘、显示器、显卡及显存)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 3.非核心产品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 4.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 5.此项最多得13分,最低得0分。 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其中办公电脑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按负偏离处理。 |
| 2 |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序号2 | 本项共5分 1.操作系统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保mi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Ⅱ级得1分; 2.产品安全性:所投产品通过防高温测试、盐雾测试、防火测试、防浪涌测试、防静电测试,并提供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得1分; 3.所投台式机CPU热设计功耗≤15W得2分;40W>CPU热设计功耗>15W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本项共4分 1.操作系统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保mi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Ⅱ级得1分; 2.产品安全性:所投产品通过防高温测试、盐雾测试、防火测试、防浪涌测试、防静电测试,并提供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得1分; 3.所投台式机CPU热设计功耗≤15W得2分;40W>CPU热设计功耗>15W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教育局
地 址: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7174401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3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6楼62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2050
质疑联系人: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20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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