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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敏
项目联系电话13637073051
采购单位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天柱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56625201
代理机构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蓉城路北侧都市华庭2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370730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42025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修改为: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

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得2分,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

①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得2分,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0分;

②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另行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得分。

0-21分

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企业实力”评分第1条修改为:

企业实力

1、供应商自2020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境类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3分。

注:提供奖项证明材料扫描件。

0-3分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地点更正为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天柱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4        

联系方式:19156625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蓉城路北侧都市华庭2栋

联系方式:13637073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敏          

电话:13637073051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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