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西门子64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1日 15: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门子64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南溪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5: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8258745 |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1-32445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19幢13层3-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825874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1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门子64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14、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医疗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三级,并提供公安机关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和医疗设备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更正为“▲14、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医疗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三级,并提供公安机关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和医疗设备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2、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服务要求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的没有负偏离得24分;带“▲”参数共有3条,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5分,最多扣15分;非“▲、★”号参数共有3条,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3分,最多扣9分。”更正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的没有负偏离得24分;①带“▲”参数共有4条,满足“▲”的条款响应得分=(响应条款数量/4)*15。;②非“▲、★”号参数共有3条,为一般参数;一般参数响应得分=(一般参数响应条款数量/3)*9。(结果保留2位小数)注:在响应文件中应逐一响应,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提供或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324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19幢13层3-5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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