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试剂(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1日 16: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试剂(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咸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6: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3370217 | ||
| 采购单位 |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31286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阳市高新区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33702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2025-065.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试剂(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试剂):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有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出质疑,经原谈判小组复审,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所投产品不享受中小企业12%的价格优惠政策。在第二轮报价中,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在不享受中小企业12%的价格优惠后,所报价格也为最低。根据复审结论,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维持原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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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29-3312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高新区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9-33370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9-33370217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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