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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公安局县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5: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公安局县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如东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如东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5:5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维东
项目联系电话15996689128
采购单位如东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378019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1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维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23-JSFH-C2025-01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公安局县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本项目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中:企业荣誉(5分):

1、投标人所服务的食堂,在其承包期间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示范食堂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或拟派厨师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厨师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投标时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内容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要求视作相应修改。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东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7378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东县公共资源代理机构一楼富华窗口

联系人:吴维东

联系电话:1599668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维东

电话:1599668912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623-JSFH-C2025-012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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