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中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2日 17: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虎门中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虎门中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17: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自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3663761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虎门中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虎门镇捷南路37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388883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366376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5-01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中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东莞市虎门中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附表一:磁共振成像系统”中涉及到“需提供清晰可见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上标记具体位置,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或注册检验报告。其中注册证附件、注册检验报告是该产品进行备案或注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的内容,修改为“需提供清晰可见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上标记具体位置,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或注册检验报告或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技术白皮书)。其中注册证附件、注册检验报告是该产品进行备案或注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开评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次更正为采购文内容件更正,具体更正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东莞市虎门中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虎门中医院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捷南路375号
联系方式:0769-38888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自立
电 话:0769-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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