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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20: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康宁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20:2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海敏
项目联系电话13534049474
采购单位深圳市康宁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82920154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500190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的“第5项冷库【含冷藏(保鲜)库或冷冻库】”里评分准则的第(二)项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二)评分依据:

1、自有冷库的同时提供①自有证明(冷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建设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带有CMA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2、租赁冷库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关键页;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带有CMA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3、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二)评分依据:

1、自有冷库的同时提供①自有证明(冷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建设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2、租赁冷库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关键页;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3、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项目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5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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