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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主楼1-4层及附属楼1-2层装修装饰、消防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5日 12: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主楼1-4层及附属楼1-2层装修装饰、消防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2:2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红梅、李一芝、冷水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采购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05272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585428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JF[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主楼1-4层及附属楼1-2层装修装饰、消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6 09:00:00,更正为:2025-12-24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16 09:00:00,更正为:2025-12-24 09:00:00。

1、删除“1、企业荣誉:供应商有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与企业施工履约相关的企业荣誉的得1.5分,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与企业施工履约相关的企业荣誉的再得1.5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级别部门颁发的不重复得分。”

2、删除“12、团队能力②: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的得1.5分;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得1.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供应商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注:团队能力①、团队能力②人员不得重复。”

3、价格分由“满分15分”更正为“满分18分”。

4、“7、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方案”、“9、项目负责人业绩”、“10、技术负责人”原满分分值2分调整为满分3分。

具体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0591-83052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联系方式:0591-87585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红梅、李一芝、冷水利

电话:0591-87585428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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