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医院医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6日 15: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夹江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夹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5: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1901790 | ||
| 采购单位 | 夹江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夹江县千佛大道二段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3-58697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9046323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将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系统演示中“供应商需针对“●”项参数功能进行演示,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或产品演示,根据演示的完整性、可行性、符合性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完全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注:演示要求需以成熟产品系统演示(以图片、视频、PPT、DEMO等形式均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需针对“●”项参数功能进行现场演示,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软件操作界面现场演示,根据演示的完整性、可行性、符合性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完全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注:演示要求需以成熟产品系统演示(以图片、视频、PPT、DEMO等形式均不得分)”。
2、现场演示地点为: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夹江县千佛大道二段一号
联系方式:0833-5869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方式:1539046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281901790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