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食材加工及相关保障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7日 14: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材加工及相关保障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市中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7日 14: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192933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16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2778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219293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2202500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加工及相关保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需求修改:
一、“(二)服务内容:"中:1、将原“供餐时间:早餐 07:30-9:00;午餐11:50-13:20;临时的晚餐(加班餐)、随机的接待用餐。”修改为“早餐 07:30-9:00;午餐11:50-13:20;晚餐18:00-20:00、随机的加班餐和接待用餐。”4、将原“根据采购人所确定标准,提供采购人在职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及临时加班餐、接待用餐制作等服务;”修改为“4、根据采购人所确定标准,提供采购人在职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接待用餐制作等服务;”
二、供餐要求(实质性要求)增加“5、每周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菜单须在上一周周五之前在食堂门口进行公示。”要求。
三、本公告发布后,系统内采购文件已更新为更正后的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更正,查阅下载更新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165号
联系方式:2277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联系方式:0833-219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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