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校舍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更正公告(二)[2025]
2025年12月19日 12: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巢湖学院校舍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巢湖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2: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钱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82362702 | ||
| 采购单位 | 巢湖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823627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55139008 | ||
巢湖学院校舍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FAFN033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学院校舍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无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部分
问1:采购文件第33-34页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中“注:.....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奖项荣誉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姓名)的,应另附合同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等予以明确说明”,请问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项目图审合格证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评审因素。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内容和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
联系方式:0551-82362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6061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龙、李喃
电 话:0551-66061493、182565211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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