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4: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龙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龙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4: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龙开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3646396 | ||
| 采购单位 | 安龙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龙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859092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民族风情街1-15-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364639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XCG-253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安龙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鑫顺发篷业有限公司:460000.00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517000.00元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鑫顺发篷业有限公司:460000.00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517000.00元 |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急需快速增补,为避免造成紧急警务工作延误,经研究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龙县公安局
地 址:安龙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飞
项目联系方式:18185909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民族风情街1-15-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龙开放
项目联系方式:0859-36463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龙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安龙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59-521644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182.0K
456.2K
195.4K
11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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