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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科技大学2026-2027年度班车租赁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25日 14: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科技大学2026-2027年度班车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2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泓
项目联系电话0571-88901833
采购单位浙江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507094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89018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000253030110000581-ZZCG2025X-GK-1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科技大学2026-2027年度班车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1的评分标准):序号6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至少提供3辆47-55座大型客车、2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不满足不得分):均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的,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或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购置时间为准。
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至少提供3辆47-55座大型客车、2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或大型客车,不满足不得分):均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的,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或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购置时间为准。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1的评分标准):序号7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保险情况(至少3辆47-55座大型客车、2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不满足均不得分):
1.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保额200万(含)以内的得1分;200万以上的得2分。
2.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为本项目服务的班车每座保额150万(含)以内的得2分;150万以上的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保单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保险为准。
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保险情况(至少3辆47-55座大型客车、2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或大型客车,不满足均不得分):
1.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保额200万(含)以内的得1分;200万以上的得2分。
2.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为本项目服务的班车每座保额150万(含)以内的得2分;150万以上的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保单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保险为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2的评分标准):序号6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至少提供6辆35-39座大型客车、1辆47-55座大型客车、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不满足不得分):均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的,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或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购置时间为准。
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至少提供6辆35-39座大型客车、1辆47-55座大型客车、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或大型客车,不满足不得分):均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的,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或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购置时间为准。
4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2的评分标准):序号7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保险情况(至少6辆35-39座大型客车、1辆47-55座大型客车、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不满足均不得分):
1.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保额200万(含)以内的得1分;200万以上的得2分。
2.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为本项目服务的班车每座保额150万(含)以内的得2分;150万以上的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和保单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保险为准。
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保险情况(至少6辆35-39座大型客车、1辆47-55座大型客车、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或大型客车,不满足均不得分):
1.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保额200万(含)以内的得1分;200万以上的得2分。
2.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为本项目服务的班车每座保额150万(含)以内的得2分;150万以上的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行驶证和保单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投入的车辆保险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科技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70945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70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1833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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