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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2月30日 14: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夹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夹江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1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树干阿果
项目联系电话13890656054
采购单位夹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建设中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1399067098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0656054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应急物资.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需求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31 10:00:00,更正为:2026-0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31 10:00:00,更正为:2026-01-07 10:00:00。

1、将原谈判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注意事项更正为:“注意事项(本项目所有产品均按此要求执行”,并在此项中增加第10条:“10、本项目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根据购买方实际使用数量结合投标单价据实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9.3313万元”。
2、将原谈判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由“1、签订合同后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 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 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更正为:“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 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进度款,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采购总金额的70.00% ;3、尾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采购总金额的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建设中路8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990670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方式:13890656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树干阿果

电话:13890656054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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