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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第二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31日 22: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法治文化建设(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2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1535888、18602891861
采购单位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651117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4层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1535888、186028918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治文化建设(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评标办法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07 10:00:00,更正为:2026-01-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07 10:00:00,更正为:2026-01-16 10:00:00。

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原:团队人员 1.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其中:团队有11人及以上的得7分;团队有8人-10人的得5分;团队有5人-7人的得3分;团队低于5人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7分。 注:团队人员配置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编辑人员、美术设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项目活动策划或操作经验或经历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类似项目经验、经历需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合同(协议)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此人员为该合同(协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位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提供法学相关专业学位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的得2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 4.(1)供应商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位具有新闻出版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2)每有一位具有新闻出版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进行电子签章,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总说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按各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团队人员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人员的,也予以认可。第3、4项,单项内人员不重复计分,但是第2、3、4项人员允许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团队人员 1.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其中:团队有11人及以上的得7分;团队有8人-10人的得5分;团队有5人-7人的得3分;团队低于5人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7分。 注:团队人员配置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编辑人员、美术设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项目活动策划或操作经验或经历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类似项目经验、经历需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合同(协议)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此人员为该合同(协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团队人员中(包括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位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提供法学相关专业学位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本小项中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1次。 4.供应商团队人员中(包括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位具有新闻出版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有一位具有新闻出版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进行电子签章,其中中级职称证书最多提供6个,超过人数不予计分。本小项中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按照最高得分情形计分1次。 总说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按各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团队人员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人员的,也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编号:51000025210200070541

采购品目:C23079900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最高限价(元): 1,300,000.00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联系方式:028-86511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4层7号

联系方式:028-81535888、18602891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81535888、18602891861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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