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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本级2025年吴忠市利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1月04日 17: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本级2025年吴忠市利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项目
品目

其他用具,其他用具,其他业务用房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行政区域利通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4日 17:2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芊妤
项目联系电话18152322921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健康产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9534600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9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52322921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5RWS(WZ)0027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本级2025年吴忠市利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在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三、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更正日期: 2026-0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吴忠市健康产业园

        联系方式:1819534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904

        联系方式:18152322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晓军

        电话:181953460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保芊妤

        电话:18152322921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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