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永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及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1月07日 16: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及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中医器械设备,医用光学仪器,医用光学仪器,手术器械,医用光学仪器,药房设备及器具,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永宁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7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虹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17541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宁县望远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011362
代理机构名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01754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4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及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规定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补充调整:(一)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内容补充:2.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招标文件具体补充内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模块。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补充。其他不变!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月26日13: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01-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永宁县望远镇

        联系方式:0951-8011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联系方式:0951-6017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姚鹏

        电话:0951-801136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虹

        电话:0951-6017541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