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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3包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1月10日 18: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0日 18: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恩来
项目联系电话0551-63538549
采购单位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6353854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要素大市场A区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6223831

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3520

项目名称: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第3包“管理团队”的评分标准更正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具有广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5分。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形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第3包“供应商荣誉”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第3包采购合肥龙虾高铁列车冠名广告服务,评分标准要求“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广告(或宣传)方面荣誉”,此评分内容与项目履约相关,不做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2、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第3包“线路要求”的评分标准要求承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广告资源授权书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修改为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答:不做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如供应商针对此项,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未向采购人提供广告资源授权书,视同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第3包“供应商业绩”的评分标准要求同时提供验收报告,请问我单位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是否可以认可为验收报告?
    答: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第3包“供应商业绩”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及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 出具的项目已履约完成证明,予以认可。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63538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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