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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19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0: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项目联系电话18698952553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61333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5716566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00-03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28日09时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09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0429-261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0429-571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1869895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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