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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09日 20: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9日 20: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泽乐
项目联系电话0580-3020319
采购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80-817259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岛路92号国脉大厦B幢1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80-30203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902257030010000032-ZJHP2026-CG-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根据相关规定:
1、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投标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能重复享受以上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后的内容因字数限制无法全文复制,请各供应商详见更正稿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瑞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72591

质疑联系人:李贤东

质疑联系方式:0580-2551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岛路92号国脉大厦B幢1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泽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020319

质疑联系人:林忠武

质疑联系方式:0580-30203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定海区财政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务大楼6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0277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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